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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伊斯兰教在中国已被高度政治化,遭到越来越严厉的压制。这样说或许有指责国家宗教信仰不自由之嫌,但放眼当下,这显然是不争的事实。
不过依笔者陋见,这种严厉的压制最终将斩断穆斯林的道德传承,而一个没有伊斯兰教道德约束的穆斯林民族,因其民族意识的根深蒂固,随之而来的只能是激进的民族主义,并对国家安全构成真正的威胁。对此,新疆之现状足可以为鉴。
目前中国各省区地方政府对伊斯兰教采取的措施主要有:禁止十八岁以下青少年进清真寺;查抄伊斯兰教经典;将穆斯林的幼儿园、学校同宗教彻底分离;取缔寺办宗教学校;查封“地下”讲经班点;打击各地穆斯林的信仰交流活动(“达瓦”等宣教形式);以州县为单位清除“外地”穆斯林教师和学生;以马克思主义观点开展伊斯兰教“解经”工作等。
这些压制措施在不同省区其执行力度与行事方法亦不尽相同,但它们几乎普遍存在于新疆、云南及陕甘宁青等穆斯林聚居区域。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2005年)并未载入这些措施,宗教局局长叶小文此前在回答此类问题时亦言辞凿凿予以否认,甚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2010年修正)》等各省区宗教事务条例中亦对此讳莫如深,但这些行为却切实存在。换言之,这些压制措施是违背国家法律的。
在新疆,禁止未成年人进清真寺已赫然写于各地寺门之上,甚至封斋、戴头巾、留胡须都被政治化。伊宁县萨木于孜乡因为下十三户村北庄寺有2名学生进入清真寺做礼拜,发“萨乡党字(2012)57号”文件,对村委会、北庄寺、村小学、乡中心学校、清真寺阿訇、寺管会负责人、村宗教协管员等全部给予了处理。克拉玛依市则规定蒙面纱、留大胡须等五种人员禁乘公交。新源县阿热勒托别镇制定《规范宗教人士讲经制度》,每月 25日召开宗教工作会议,详细制定全镇“主麻日”讲经日程表,统一各清真寺“主麻日”讲经内容。
在云南,自“两清”之后,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又以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为由,下发《关于切实加强阿语学校和伊斯兰教经文学校(班)规范管理工作的意见(云厅字〔2014〕14号)》的文件,取缔与穆斯林相关的学校、学习班或使其同宗教彻底分离。在甘肃临夏,一位国家安全局官员当面对笔者强调,禁止十八岁以下青少年进清真寺是一项毋庸置疑的宗教政策。在甘肃平凉,一家穆斯林经书店一千多册伊斯兰教经典被以“扫黄打黑”为名查抄,这些经典大都具有五六百年以上的历史。以上种种事例,不胜枚举。这种对伊斯兰教的压制,恐怕在满清统治下的封建王朝也不曾有过。
禁止未成年人进清真寺这一点,让人联想到前苏联的做法,当时他们为了消灭宗教以及在穆斯林族裔中培养共产主义接班人,亦曾禁止十八岁以下青少年参加清真寺内的宗教活动。在当下中国,某些官员和御用文人则公开向政协、人大提交诸如《关于防范和杜绝未成年人进入清真寺参加宗教活动的建议》的议案,声称让青少年进清真寺是在毒害他们的心灵。此等言行,究竟视伊斯兰教为何物?然而在官方学校,自幼儿园开始,政府就对未成年人进行着马克思主义宣传教育,大肆渲染无神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未成年人只能属于他们生于斯、长于斯的民族和宗教,属于生养他们的父母(监护人),绝非政府,更不是一介政党。
窃以为这类不可理喻的事情只能发生在上世纪的文革时期,存在于现代法制社会中则令人费解。诚然,这些压制措施会对伊斯兰教传统构成严重威胁。也正因如此,穆斯林族裔绝不会真心接受这些措施,这将是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但长此以往,官民之间必将产生隔阂并引发冲突。
官方即使能够顺利推行这些措施,亦无助于国家安全。摧毁了伊斯兰教文化传统,就是斩断了穆斯林的道德传承。试想当今伊斯兰世界之大,穆斯林人数之众,其九成之信教者之所以能够安守本分,实则完全仰赖伊斯兰教劝善戒恶的道德规范。当今中东之乱、新疆之忧,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伊斯兰教道德的式微所促发的激进民族主义所致,并非伊斯兰教本身的问题。此前有维族激进主义者在接受审讯时表示根本就不知道伊斯兰教的基本教义为何物,此足以说明问题。
中国有两千多万穆斯林族裔,国家一旦斩断了伊斯兰教道德对他们的约束,那这些人就会成为对宗教信仰淡漠的纯粹的民族主义者。众所周知,“民族”概念自西方之源起即伴随着在国家政治上的民族自决诉求。曾几何时,西方将“民族”推销给了世界,引发了数不尽的战争,催生了现代琳琅满目的民族国家,并促成今日中东伊斯兰世界之局面。毕竟,中共已在中国进行了苏联式的民族识别,并培养起了穆斯林少数族裔的民族主义观念。国家一旦斩断了穆斯林的伊斯兰教道德传承,就只能去面对激进的民族主义。对此,新疆之现状足可以为鉴。
政治高压、铁腕和武力绝不能实现真正的国家安全,唯有公平、正义、宪政、民主以及各民族间的互敬互爱、和而不同才能长治久安。为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安全,中央政府必须去纠正当下各省区地方政府的错误做法,依照宪法以及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给宗教信仰以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在现代法制国家,宪法为国之根本,没有任何事情不能在法律之下解决。习近平近日指出:“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诚哉斯言!各省区地方官员切勿祸国殃民,御用文人更不能厚颜无耻,如果真是爱国者,就当去为国家真正的长治久安计议。
http://www.bbc.co.uk/zhongwen/simp/comments_on_china/2014/11/141127_coc_china_musli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