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讨论中国和维吾尔人的关系话语中,中国的民族政策经常被提及。中国共产党在1930和40年代借鉴和模仿了前苏联的民族政治。中共建政后进行了系统的民族识别、民族区域自治的实施、以及各级民族机构(如国家民委)的建立,以期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
中国的民族政策本质上是一种政治制度和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服务体系。或者说,是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政部门,来解决少数民族相对落后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少数民族的权利自此之后基本上通过民族政策来界定和实施,如优惠的食品补贴、高考加分以及相对宽容的计划生育政策。
民族替代公民
中国的民族政策本来是对中国基本大法如宪法的补充。但是,民族政策在地方上的实践在某种程度上忽略甚至取代了界定中国少数民族(以及多数民族)作为中国公民的基本大法,尤其在民族关系紧张的自治地区更是如此。
中国的基本法律制度,尽管不尽完美,但在内地却保障了基本大法赋予汉族公民的基本权利。在少数民族地区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在汉族地区实施中国的基本大法实施上导致了中国法律实施的二元分化。
这种二元分化的法律实施制造出这样的假象,即作为文化群体的汉族却成了代表中国的政治国族:汉语、汉服、汉文化、汉俗等在各级地方官员那里俨然成了中国的表征。所谓中华民族是多元一体的论述和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事实被地方政府和官员的大汉族主义所取代。少数民族的独特文化、语言、服饰、体征等成了地方政府维稳对象和发财致富的各种项目。
这种二元分化最严重的地区当属新疆。在讨论新疆的分裂主义势力时,一个忽略的最大推力其实就是地方政府、尤其是强力部门,他们巧妙地绑架了国家,分裂了少数民族作为特殊文化群体和中国公民之间的统一性和关联性。
地方作为中央
这种在新疆二元分化的政策在异化维吾尔族方面自1990年代以来就已见端倪。在王乐泉主政新疆期间,维吾尔族作为中国公民的情形急剧恶化。乌鲁木齐政府不但没有贯彻中国的基本大法,反而通过了一系列地方法规来限制维吾尔人的宗教实践和社会聚会。这些涉及民族问题的地方性法规既没有通过全国人大的认定和监督,也没有国家民族的协调和参与,甚至缺乏在中国社会的公开讨论。它只是反映了地方特色甚至领导意志。这种以国家安全和主权而构筑的地方性法规构成了新疆独具特色的官方分裂主义。
其实,试图军管新疆的最终企图是近代新疆各个军阀的梦想。民国时期的新疆军阀早已精通如何在这一边界民族地区通过控制宗教来制造紧张甚至冲突以便巩固大权。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90年代的新疆的维吾尔人和政府的关系急剧恶化,导致了诸如1997年伊宁事件那样的恶性冲突。二元分化的法律实施、新疆的军阀遗产以及中国国家家级别机构的缺失表明乌鲁木齐(而不是北京)在制定针对维吾尔人的政策方面和反恐运动中充当了领导角色。
由外而内
9/11攻击以及美国的反恐战争在某种程度上是为乌鲁木齐的维吾尔政策背书。北京和华盛顿将东土耳其斯坦伊斯兰运动列入恐怖主义组织名单坐实了乌鲁木齐自90年代就已实施的反三股势力的斗争。当中国在9/11之后在公安部成立反恐协调小组之后,乌鲁木齐已实施多年的反三股势力的努力便升格为国家意志和政策。
美国在阿富汗的反恐战争的失败再一次证明了苏联的经历:在不对称战争中,失败的都是自负的强权。更为严重的是,美国在阿富汗反恐战争的失败激活了中亚、南亚甚至中东穆斯林圣战战士的热情。阿富汗塔利班势力的卷土重来和伊拉克黎凡特力量的急剧扩张表明,任何大国卷入同穆斯林的反恐战争,它将陷入无止尽的暴力循环和冲突扩散。
北京和昆明的暴力,这周发生的莎车的大规模暴力冲突,中南亚如白沙瓦和吉尔吉特地区中国人被暗杀绑票都预示着动荡的到来,而中国将是这一冲突中的主角。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是北京(而不是乌鲁木齐)应该思考的问题。
中国的新疆政策应该是去地方化的时候了,毕竟中国的新疆政策被乌鲁木齐地方政府绑架太久了,而中国及其各族人民为此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本文作者马海云,美国马里兰霜堡大学教授,专攻中国穆斯林和伊斯兰研究。
http://www.bbc.co.uk/zhongwen/simp/china/2014/07/140731_chinese_xinjiang_policy.shtml